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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创意设计产业协同创新实训中心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19    

采购编号:HBCJ2019-A011

采购项目:创意设计产业协同创新实训中心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采购人名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文霞 0319-22713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燕云台商务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张斌 0319-2137600

采购内容及要求用途: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1)跟踪审计:自收到工程相关资料,7日内提供审查意见和跟踪审计方案;工程竣工后10日内提供跟踪审计报告。

(2)结算审计:自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60日内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潜在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4、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2015-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推荐名单中的单位;5、具有以下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资质证书》;(5)《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加盖公章复印件(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搜索企业名称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网站下载信用报告;(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搜索企业名称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8)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文件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并留存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燕云台31综合楼404室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磋商文件售价:200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09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主楼9层会议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