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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9-04-15    

[2004]邢职院教字第069号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学效果、反馈教学信息、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严肃我院的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的过程管理,使考试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现对考试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原则

我院考试遵循教考分离的原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教考分离时,需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考试命题

1.公共课(数学、英语、德育、语文)的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相关教研室命题,试题的质量由教研室主任负责。非公共课试题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组织命题,试题质量由系(部)主任负责。

2.每学期第八周各系(部)的教务干事统计本单位的考试科目,并将《命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

3.确定好命题教师后,各系(部)应为命题教师提供所考科目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以及《试题分析审查表》(见附件2)。

4.命题教师要认真研读相关的命题材料,确定试题的内容、类型、分值等。命题格式及细节应遵循《考试命题基本要求》(见附件3)。试题的覆盖面要广,应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避免偏题怪题,注重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确保试题的客观性。

5.公共课试题、《试题分析审查表》、使用该试卷的班级名单等由教研室主任交教务处。非公共课试题由命题教师交给学生所在系(部)的教务干事,教务干事在核实试题符合规范后,在《试题交接表》(见附件4)上签名。

三、试卷的保管与印刷

6.试题的托印单一律由学生所在系(部)提供(托印试卷的数量在原有班级人数的基础上加5%的多余量)。公共课的托印单交到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付文印中心。非公共课的托印单一份交到文印中心,另一份托印单交到教务处。

7.教务干事将本系(部)考试所用的试卷交付文印中心,另一套试卷及试卷答案、评分标准要妥善保管。交付打印时,教务干事在一式两份的《打印试卷登记表》上签名,并要求文印中心的收卷人签收。各系(部)考试前在领取试卷时,也要在《打印试卷登记表》(见附件5)上签名。

8.命题教师在试题正式印刷前,要到文印中心校对试题,保证重新排版后的试题正确无误。

9.文印中心必须保证试题的印刷质量、数量和使用时间。

10.参与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试题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保密。若发生泄露试题事件,将依照《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试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评阅记分后的试卷,由学生所在系(部)保存三年。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允许其在考试后三个月内按一定程序复查试卷。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

12.各系(部)成立主任、书记为核心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考试的组织、监考和巡视工作。由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组成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过程进行检查。

13.各系(部)在考试前要组织教师学习《监考守则》(见附件6),召开考试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见附件7)和《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暂行)》,营造考试氛围,做好考前警示工作。

14.各系(部)应在考前与命题教师取得联系,保证考试过程中随时可以联系到命题教师。

15.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作好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填写《考场记录单》。

16.考试巡视过程中,若发现考试秩序混乱,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7.考试结束后,教务干事及时将密封的试卷和《试卷分析表》交给阅卷教师。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进行阅卷。

18.公共课的阅卷教师要在考后一周内、非公共课的阅卷教师要在考后三日内将试卷和《试卷分析表》交回学生所在系(部)。阅卷后要折合出80%的成绩,不可随意拆封试卷,填写《试卷分析表》一定要有文字说明。

19.若试卷出现错判、误判确需改动,同时改动学生成绩者,阅卷教师必须签字,并附书面的文字说明,否则无效。

20.教务干事负责学生成绩的登统。期末成绩按平时成绩占20%、期末卷面成绩占80%的合计值计算。考试工作结束后,教务干事将本学期考试所用试卷原稿交教务处存档。

21.学院在学期初将以抽查的形式对试卷评阅和成绩登统情况进行检查。

五、学期补考、课程重修考试和毕业补考

22.学期补考一般于开学后第二周进行,课程重修考试于期末考试前三周进行,毕业补考于毕业前两周内进行,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阅卷等均与期末考试相同,但托印单不加多余量。

23.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按《学生登记卡》仔细核实学生身份,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

六、附则

2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其它与本规定不相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25.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命题基本要求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命题基本要求(试行)

1.命题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为依据,覆盖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不得扩大或缩小命题范围。

2.试卷标头一律采用下列格式: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年第×学期教考分离试题

××系(部) ××班级 ××考试科目 A(B)卷

3每套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题占60%,综合题30%,提高题占10%。

4试题应形式多样,可采取选择、判断、改错、填空、名词解释、简答、计算等多种形式,避免题型单一化(制图试题及实践课程考试除外)。

5.命题教师必须命出A、B两套试题,每套试题均配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试题的份量应相当,不能出现完全相同的试题。

6.A、B卷的答案必须与试卷分开,不可把答案与试题写在同一页或直接填在试题的空格上。

7.每套试题内容必须完整,如有作图类题,一定要在A、B卷的卷面上把图完整做出。试题排列由浅入深,由易到难。

8.命题教师在交A、B卷书面试题及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同时提交软盘,各系不再接受手写稿试题。

9.软盘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试题(各种制图试题除外),纸型设为16开,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字符间距为标准型,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试题排列一律不留答题空间,要求学生答题一律做在答题纸上(各种作图题除外)。各题要标注分值。

10.试题要难易适度,若发现80%以上的学生45分钟内做完全部试题或60%以上的学生不及格,则视该套试题无效。

11.试题命好后,命题教师填写《试卷分析审查表》,连同A卷、B卷、A卷与B卷的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软盘一起交给学生所在系(部)的教务干事。补考结束后软盘全部返还命题教师。